第38章 我喜欢的少年挺拔而灿烂_对准那颗星星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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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章 我喜欢的少年挺拔而灿烂

  对于江时这样的人来说,举办一场婚礼是极费劲的事儿。

  不论是因为他“特级任务完成者”的身份。

  还是因为他胶安县大地主家公子哥儿的身家背景。

  没看见在他老家,顾长英只是牵着一只公鸡拜堂,都办了三天的流水席。

  然而战乱时代的办事规矩与和平年代总是不同的。

  对于江时和余琨瑜这样遵从婚姻自主的进步青年来说,婚礼说到底也不过就是一个形式而已。

  真要认真操办起来,在如今这个时刻,根本就是自寻死路。

  毕竟江时这些年的人生经历真的太过于丰富。

  再加上他爱折腾,性子出挑,所以人脉广结,走到哪儿都有认识的朋友。

  年少时读军校,他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,从上到下整一个意气风发的潇洒少年郎。

  那时候同期的学员几乎都唯他马首是瞻,跟着他四处冲锋陷阵惹是生非。

  师长们不知道把他抓起来抽了多少顿。

  有时候火冒三丈,简直就想一枪毙了他,然而枪口都压在脑门上了,看着那张神采飞扬的脸,又实在下不去手。

  后来他去了法国学习。

  当时公费出国、受到资助出国、潜逃出国当华工的国人并不算少。

  江时也算是公费出国,只不过是被军校强送出去的,为了磨砺他,学校每个月发的生活费勉强只够温饱。

  人到了国外却要省吃俭用混日子,这对于江时这种人来说,简直就是一种羞辱。

  所以他凭借着自己蛊惑人心的人格魅力、高超的演讲水平和堪比小白脸的相貌,结识了外交大使的人,联合了当时在法国的一些先进民社,甚至还奇迹般地跟许多当地法国人混成了挚友。

  事实上,中央军校原本是准备留他在法国学习三年的。

  结果因为他闹的动静实在太大,再让他这样在外头搞下去简直不得了,所以只能提前强迫他提前出境回国。

  再后来。

  战争形势越发严峻,能用的不能用的人才都尽量用了起来。

  江时呢,一来名声响亮,都不用上头帮忙就能迅速吸引敌人注意力。

  二来确实能力出众,回回搞出那么大动静但回回都能保全自己,甚至还能做到不暴露暗线。

  想来想去,很多事情交给一些马马虎虎的愣头青还不如交给他。

 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,最开始组织派他北上,只是想让他在华北杀几个人。

  毕竟知道他的人并不少,不论是让他去做间谍还是派他去搞情报工作,风险都太大了。

  然而江时仿佛是被老天爷开了buff。

  不仅人杀了,杀完了人之后他还安安稳稳地继续在铁路局工作,在敌人眼里他身上的嫌疑约等于没有,甚至比自己人还小。

  所以他直接被敌军调去了东北,在那里高调经营了小半年,搞爆了对方埋在己方的一条卧底线,还偷出来一包□□图纸。

  ——这结果简直惊天动地。

  连收到密信的江时直属组织领导都震惊了。

  搞出这么大的事儿,敌军当然要发疯,那段时间几乎是无差别攻击,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人。

  所以,就算江时刨完坑后把土埋的埋的再好再没有差别,也不可能安稳活下来。

  组织费了大力保他。造成的结果就是:“江时”被枪决,明面上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死人。

  然后他带着余琨瑜秘密逃回金陵。

  说实话,余琨瑜跟在江时身边一年多快两年了。

  跟他共住一间房共吃一碗饭甚至共睡过一张床,但到如今也还是没完全搞明白他。

  江时这个人吧,骨子里天生就带着一种吸引力。

  对他有好感的人会忍不住亲近他,信任他,把他当成是挚友和理想。

  就像个追光者一样。

  而他是那个引领前路的光。

  对他心怀怨怼的人,也会忍不住产生好奇,忍不住想研究他,研究透他,明明已经恨入骨髓,征服他的欲望却依然要比杀了他要强上一万倍。

  余琨瑜有时候觉得,如果她和江时同时陷入绝境,结局一定会是两个走向。

  她着急忙慌地叭叭叭一堆,敌人只会闭目塞听一枪崩了自己。

  而江时只要轻蔑地冷哼一声,对方就会放下枪,气急败坏地问“你哼什么?”,然后心甘情愿地听他洗脑,最后成功被蛊惑自己主动拿钥匙开牢房门,恭送他出监狱。

  ——江时就是这种人。

  面对余同志的疑惑,江时同志眉眼弯弯笑的十分愉悦:“你不懂,从学名上讲,这就叫人格魅力。”

  “......”

  余琨瑜面无表情地收回眼神。

  不想听他每日例行的自夸自擂。

  “没骗你。”

  男人丢给她一个红柿子,懒洋洋地眯起眼睛,“你看看史书就知道,很多风流人物最早发家的时候,都是身无分文的穷光蛋,纯粹靠人格魅力取胜,然后一步步留名史书的。”

  余琨瑜选择把那个柿子丢还给他。

  呸,不要脸。

  .......好吧扯远了。

  总之,说这么多的意思就是:

  如果真的正正经经举办一个婚礼,那么按照江时这些年处下来的人脉,根本就是在给敌人自爆坐标。

  所以最后,在余琨瑜的坚持下,他们结婚的章程非常简朴。

  江时最尊敬的老师段厚主婚,他的上司蔚赣做证婚人,再加上余琨瑜最要好的一个闺蜜算是女方见证,然后和余家人一起,在他们的新房子里吃了一顿简简单单的婚宴,就算是定下夫妻关系了。

  至于江时的长辈亲戚,人都在老家,一时半会儿过不来,就只提前写了一封信回去算作通知。

  婚礼第二天,江时和余琨瑜花费了一整天的时间,给自己在意的亲朋好友们都寄了通知书,告诉他们结婚这件事儿。

  通知书上除了宣告夫妻关系,还申明不受贺礼,以及再三告诫他们不要宣扬声张,万事低调为上。

  余琨瑜生性安静,不喜与人结交,所以要告知的朋友并不太多,仅寥寥三四闺蜜和一位外国笔友。

  如今他们都不在苏南省,鞭长莫及的,最多也只能回一封恭喜信。

  江时的友人同学们倒是十分惊喜。

  然而他们向来都是有分寸的人,知晓要低调,便都应了通知书上的请求,不送贺礼,不宣扬声张,只说等风波过去,再过来补这一回的喜酒。

  江时十一岁离开胶安县,很少回老家,如今连许多亲戚都认不全了。

  可以说主要的人脉圈子都在金陵、华北以及法国。于是这就造成了一副十分尴尬的局面:

  他的朋友们都知道他的妻子是余琨瑜。

  而他的亲戚们都以为他的嫡妻是顾长英。

  这就好比,一个嫁给了江时,而一个嫁给了江家。

  所以,当江时的信寄回老家,由管家拆开,一字一句念给老眼昏花的江老爷江老太太以及不识字的江母时,整个江家大堂都陷入了寂静。

  江母当年提议给江时娶妻,是为了逼他回家。

  然而信去了三封,江时不闻不问,也不回,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:你们娶的,我不认。

  结果就在他们已经彻底死心,只求江时能够在追求革命的道路上偶尔缓一缓,回家来给江家留下一点香火传承就行的时候——

  江时告诉他们,他自己在外头结婚了。

  妻子余琨瑜是个大学生,知识水平很高,思想与他十分契合,他很喜欢很喜欢。

  如今他成为了一名军人,而妻子在新闻报社工作,他们生活的很幸福,在金陵也安定了下来。

  只是今年年节空不出时间,可能得要来年才能带妻子回家探望他们。

  他还在信里高兴地写:说不定那时,爷爷奶奶都能抱曾孙子了。

  祝好。

  这封信一念完,连向来话多爱念叨的江老太太,都陷入了长久的寂静。

  江母抬起头,脸上神情十分为难:“这......这可如何是好?”

  “长英这孩子性情温顺,倘若只是在外头纳个妾室,她是绝不会闹的。只是小时自己娶的这个余琨瑜......信上说还是个女大学生,想必不会甘愿只做个姨太太。”

  江老太太叹口气,“如今他两年未归,和长英只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,但和那位姓余的姑娘,必定是板上钉钉的了。他自己要是愿意认我们给他定的这桩婚事还好,他要是和上次一样,作死了也不愿意认,我们又能拿他如何办?”

  江母嗫嚅片刻:“......之前信都写去了,小时还这般做,说不准他自己心里已经有了章程呢?”

  “我就说让你们不要自作主张,不要自作主张!”

  江老爷重重地敲着拐杖,又是气又是悔,“他们自己的事儿,他自己心里会没有数吗?你们非不听,好了,如今闹成这样,我看你们要如何收场!顾家在胶安县也不是籍籍无名的人家,顾长英娶进来又送回去,你让县里的人怎么看我们江家?真是,早说了不能让妇人当家,颜面都被你们丢尽了!”

  “......”

  他一开口,又是满嘴的指责,江老太太和江母哪里还敢反驳。

  只是愁眉苦脸唉声叹气的,老半天也说不出一个好法子来。

  就在江母眼睛一亮,似乎是想到了合适的法子,张开口想要说什么的时候,门外忽然传来“嘭”的一声——

  她吓得从椅子上跳起来:“怎么了这是!”

  大堂外静悄悄的,过去许久,没有丝毫动静。

  江老太爷蹙起眉头:“柴隆,你去瞅瞅。”

  管家连忙应了一声,放下信,小心翼翼地走出去查探究竟。

  片刻后,他抹着汗走进来,扑通一声跪在地上:“太太,少奶奶她,她晕倒在门口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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